找回密码
 注册
Simdroid-非首页
查看: 486|回复: 12

[航空航天]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9 02: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Hansha 于 2011-10-8 13:45 编辑

前天,Steve Jobs去世了,我出了一篇帖子,引用了他的这句话,作为对他的悼念。中文里对此也有类似的说法,不妨可以翻译成。 “求知若渴。大智若愚。”

事情是由我看到的一篇帖子引起的。说的是几个partmerge之后,原来赋予的属性都没了。原帖我就不引用了。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有一定的共性,所以单独写这样一个帖子,谈谈我的一些看法,当我们遇到问题以后,应该怎么办。

有的网友,爱说自己是“菜鸟,小白”,来请教“大侠,高手”。他们倒未必是虚情假意的奉承,但在某种潜意识里,他们却会认为,我是对的,事情就该按照我的思路来进行。就拿那个例子来说吧,很显然,这个网友的潜意识里就认为,partmerge之后,各个part的属性是应该保留的,不应该失去。可实际情况是属性没了,于是就想不通,来论坛求助了。如果你确实有一点“求知若渴。大智若愚”的话,那么当你碰到这种情况,你首先的想法应该是“原来几个partmerge后,属性是要失去的”。你首先的做法应该是给各个部分重新赋予属性(又不难),把job送上去运行。空下来,再来琢磨这个事情。而不要一味纠缠在“它怎么就不。。。。。。呢?”。另外,他还认为,既然在merge前已经赋予了属性,那么再赋予一次,岂不是要重复了?那些个属性明明都已经没有了,怎么你还会在那里觉得会“重复”?难道那些个属性被藏在了某个地方,你不重新赋予,它们就不露声色,说没属性,你一旦重新赋予,它们就蹦出来和你唱对台戏,说你重复?

做事情要顺势利导,不能死犟。Abaqus是人家编写的,不可能处处按照你的意思行事。bug是有的,但毕竟很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出了问题,是你错了,否则Abaqus早关门了。merge后属性没了,你凭什么说,属性不可以没有,必须保留?“大智若愚”不易做到,但我们至少不应该“大愚若智”吧?这样是要耽误事情的。

也许你的问题很简单,所以你会认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merge后保留几个part的属性,有什么难呢?怎么就不给保留呢?但你要知道,Abaqus不是为了你的那个简单问题单独设计编写的,它面对的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很有可能,某个问题,在简单的情况下,不难解决,但当复杂到一定程度时,就没办法解决了。而是简单还是复杂,又很难用某个指标去衡量判断。这个时候,程序设计人员只好统一处理,摒弃某些功能。于是很不幸,你的那个简单问题,随着那些复杂问题,被一起摒弃了。

大家在学习,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思路要活一点,多问自己几个问题。必要时把问题记下来。即便一时没解决,但以后万一看到类似的问题,会有启发作用。我在看曹老师的那本“常见问题解答”时,曾看到5.3节(81页)讲的就是对多个部件实体进行布尔操作。对于提到的两个优点,当时就产生过问题:

优点1)不需要为相交区域定义绑定约束(tie),直接为合并后的新部件划分网格即可。我就想,如果在合并前就为部件划分了网格,会怎样呢?

优点2)不需要为多个部件逐个定义材料属性,只需为合并后的新部件定义一次材料属性即可。
我就想,如果各个部件的材料属性不一样,合并后,再分别定义,当然没问题。但能不能在合并前先分别定义了各个部件的材料属性呢?

所以,当我看到这个帖子时,我马上就把当时的问题想起来了。并且对第二个问题马上有了答案:part在合并前的定义的属性在合并后会消失。

另外,我们应该细致,再细致一点。那个网友还给了一个连接,说就是按照某个哥们的那个办法做的。我也去那个连接看了一下。结果看到,人家明明是先merge,然后再赋予属性的。粗心是任何人都会发生的。但要有意识地去尽量避免。一旦发生错误,就更应该细致地一步步检查。如果是沿用了别人的办法,就要把人家的办法拿来再看看,再对照,有何不同。先假设自己是错的,仔细检查。如果总假设自己是对的,那么就很难查出问题了。

我想大家会理解,我这个帖子不针对任何人。只是希望大家,包括我在内,把事情做得更好。最后,还是以这两句话作为结束吧: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评分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0-9 08: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济南
Simdroid开发平台
写的很不错的一篇帖子。

不过,abaqus6.10版本的,几个part进行merge以后,其property还是存在的并没有消失,只是对于beam梁单元,定义的截面方向都消失了。
之前abaqus6.8.1的是merge之后全部都消失,别的版本没有用过,不太熟悉。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9 08: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本帖最后由 lzu_cainiao 于 2011-10-9 08:45 编辑

感慨ing!!!!!
游戏规则是别人定的,不要老是去质疑规则,特别是你在不懂规则的时候。
当你深刻理解规则才有资格去质疑!

也正如我们平时交流一样,先去理解别人,站在别人的位置上考虑考虑才能够把事情解决的更好!
否则就是你说你的,他说他的,鸡同鸭讲!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1 16: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本帖最后由 iambadman 于 2011-10-11 16:17 编辑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CCTV播的那天我正好看了,当时的一个反应是怎么翻译得这么烂,而且改变了本意,不过好像还真是不好翻译~~~。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1 21: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第一次看见这句话,觉得和老子的很多思想相通。

大盈若冲,虚怀若谷

点评

一蓑烟雨任平生!  发表于 2011-10-13 14:50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1 22: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好贴啊,abaqus复杂得很,要学好规则先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4 16: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zsq-w 发表于 2011-10-11 21:34
第一次看见这句话,觉得和老子的很多思想相通。

大盈若冲,虚怀若谷

这个翻译为“满招损,谦受益”怎么样?

点评

赞。以前把翻译分为“直译”和“意译”,现在多了一类“神译”~  发表于 2011-10-14 16:52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2 20: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合肥
本帖最后由 cheliangdl 于 2011-10-22 20:10 编辑

有人翻译:做个傻*逼,做个吃货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3 08: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闵行区
本帖最后由 garethz 于 2011-10-23 08:32 编辑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求知若饥: 对知识的渴求就想饥饿的人对食物一样
虚心若愚: 虚心得象什么都不懂,事事都要请教.

Jobs的话比我们常说的“空杯心态”要更积极一些。空杯你不一定会往里面装东西,但是“保持饥饿”,你一定会找东西往肚子里填。

个人认为这样翻译比较接近原意(搜索结果非原创)。

点评

这个很赞,直接体现原文的精神。 翻译有三种: 直译:直接从字面意思翻译。迅哥儿比较喜欢这种翻译。 意译:从段落和句子的整体意思进行翻译,是现在通行的翻译方法。 神译:把握原文的精神进行翻译。有几位中西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0-23 14:14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3 1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很多东西翻译了之后就变味了,而且意境也可能完全一样。就让它保持原味吧。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3 14: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garethz 发表于 2011-10-23 08:29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求知若饥: 对知识的渴求就想饥饿的人对食物一样

这个很赞,直接体现原文的精神。


翻译有三种:
直译:直接从字面意思翻译。迅哥儿比较喜欢这种翻译。
意译:从段落和句子的整体意思进行翻译,是现在通行的翻译方法。
神译:把握原文的精神进行翻译。有几位中西贯通的大学者西方景点翻译成诗经体,堪称神译。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4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14: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联系我们|仿真互动网 ( 京ICP备15048925号-7 )

GMT+8, 2024-4-20 10:37 , Processed in 0.06133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