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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无限] 黄金大米推广机构回应质疑:论文所有作者已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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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6 14: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九江
     三名参与试验的学生家长在为孩子担忧。 新京报记者 黄玉浩 摄
     委员会宣称,所有作者均已签字同意涉事论文发表,此前涉事中方机构否认8月30日,绿色和平在其网站上发布文章,揭露中美两国的科研人员用中国湖南儿童做“黄金大米”试验。上周,天府早报记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基于人道主义目的在全球推广“黄金大米”的机构,“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近日,“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执行秘书AdrianDubock博士给记者回信,对 “黄金大米”事件作出相关回应。
     深度答疑>>>委员会:
     “黄金大米”无害曾在美国试验过
     针对天府早报记者提出的问题,AdrianDubock在回信中表示,早在2009年,科研人员就曾以美国成年人作为被试对象,研究结果显示食用“黄金大米”没有对被试者的健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他还引用了本次“黄金大米”论文中的内容,以证明“黄金大米”对儿童同样安全:“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对于所有试验被试儿童,都未发现任何不良症状……在试验结束后对这些儿童进行的长达一年的跟踪调查,也未发现有任何不良症状”。
     AdrianDubock还提到,200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 “迄今未在全球任何地区发现食用转基因食品会招致明显的毒副作用”。而在提供的材料中,天府早报记者看到了很多著名的科研机构,如英国皇家学会、中国科学院等。
     为何不用动物?对人体指导意义小
     AdrianDubock还对为什么不用动物进行试验进行了解释:一方面是其它动物和人体在β-胡萝卜素的吸收和代谢的方式上有所不同,所以使用动物进行该项研究的结果对人体的指导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如果所涉及的食品和营养成分被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认定为“公认为是安全的”,并且在研究中使用的量为普通膳食中的常规剂量,那么这些食品和营养成分无需在动物中进行研究。而β-胡萝卜素、菠菜以及黄金大米,均被FDA认定为“公认为是安全的”。
     新闻回放>>>
     《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8月1日发表论文 《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论文称,2008年,湖南80名6-8岁的小学生为对比试验摄入了“黄金大米”。8月30日,绿色和平在其网站上发布文章揭露此事。
     焦点
     1
     所有作者均签字VS 所有中方人员都否认签字
     “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执行秘书表示,涉事论文在发表前,所有作者均已签字同意发表,中方涉事机构此前声明,除荫士安外,其他所有中方人员都否认签字同意发表。
     Adrian Dubock宣称,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的“黄金大米”涉事论文在发表前,所有作者均已签字同意发表。在Adrian Dubock提供的《杂志作者声明及版权让渡协议》的表格末尾,天府早报记者发现,该项协议明确要求手稿的所有作者签字署名。
     而根据此前中方涉事机构的声明,除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外,其他所有中方人员都否认曾签字同意论文发表。现在看来似乎有两种可能:1. 涉事的中方人员和机构在撒谎。2. 当事人汤广文或荫士安伪造了其他人员的签名。
     焦点
     2
     伦理审查未规定期限VS有明确试验期限
     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浙江医科院的伦理审查没有对研究的时间期限做任何规定。浙江方面此前声明,报告明确表示将于2004年3月1日到2005年2月28日开展试验。
     Adrian Dubock同时给天府早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记录“黄金大米”涉事研究的表格,这份表格涵盖了从2003年11月至2012年8月该研究与中方相关的重大事件。根据这份表格,2003年11月27日,浙江医学科学院的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对该项研究的伦理审查。但是,与浙江方面的声明不同,该表格明确提到伦理审查的评审意见中没有对研究的时间期限做任何规定。
     该材料还称,在2005年追加的内容中,明确允许“出于一些不可预期的因素,将该项研究的实验地点迁移到其它地区。”
     焦点
     3
     2005年在杭州试验VS 2004年在仙居县试验
     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该项研究的预试验即在浙江杭州展开。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表示,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试验。
     这份表格中还提到,早在2005年,该项研究的预试验即在浙江杭州展开。在这项预试验中,共涉及32名被试人员,但试验只涉及菠菜和β-胡萝卜素,不涉及“黄金大米”,因为在此时,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贝勒医学院标记的“黄金大米”尚未准备完成。该委员会认为这项预试验可能就是一些中国媒体报道的“中方相关机构宣称的‘不涉及黄金大米’的研究”。
     此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就表示,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β-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黄金大米”,上述声明似乎与“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提供的信息有一定的差别,很难判断两者是否为同一试验。
     驳斥>>>
     指控“错误且不道德”绿色和平犯“反人类罪”
     Adrian Dubock也明确表示绿色和平的指控“错误且不道德”。Adrian Dubock将绿色和平称为一个“恶意反对转基因生物的组织”,并称“绿色和平只是在虚伪的假装关心该项研究中涉及的中国儿童。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推行其对基因工程应用的反对,而这种反对是基于意识形态的,长期以来未取得任何结果。他们对基因工程的反对只限于转基因作物,从不反对其它的基因工程产品:药物、啤酒、面包、奶酪、胰岛素……”Adrian Dubock同时提供了一篇绿色和平组织创始人之一Patrick Moore博士的文章。Patrick Moore称,针对绿色和平这种恶意阻碍“黄金大米”推广,导致世界上一些贫穷国家儿童维生素A缺乏现状得不到改善的行为,指控绿色和平犯“反人类罪”。
     透露>>>
     为何迁至湖南?浙江暴发疫情
     对于为何论文所涉的正式试验改在湖南进行,该份材料也给出了解释:2008年3月,用于试验的“黄金大米”已经准备就绪,但是此时浙江省暴发了麻疹疫情,而维生素A缺乏会提高麻疹的死亡率 (麻疹可能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另外参与该项试验的被试均为维生素A濒于缺乏的儿童)。因此,试验不得不迁至其它地方进行,最后选在论文作者之一胡余明的家乡所在省份湖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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