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gy 发表于 2005-7-26 12:24:41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上海“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2005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将于2005年5月1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产品的自主创新开发,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具体范围参见《2005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上海注册的企业,企业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2.申报的项目范围必须符合《2005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在上海实施科技攻关及产业化。
   
    三、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全年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10日,第二批自9月1日开始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2.项目申报必须通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hanghaiit.gov.cn的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编写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可以说明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相关文件(如著作权登记、设计布图登记、专利证书)等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确认。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yycgy 发表于 2005-7-26 12:25:06

Re: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5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基办003号)要求,为组织好上海市200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请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一、电子稿:由申报单位于6月10日前通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直接递交,市信息委在网上行使管理权。
    二、纸质稿: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简装,于5月30日前报送市信息委产业管理处,由市信息委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yycgy 发表于 2005-7-26 12:26:25

Re: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566号),决定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通知详细内容见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我委受理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届时,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支持重点,认真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详见附件二),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软件专项: 朱宗尧 电话:61122608
    集成电路专项: 徐步陆 电话:61122605
    信息网络与应用:朱伟华 电话:61122607
    新型显示器件: 厉德豪 电话:61122603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信息产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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