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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版面发帖鼓励条例【2008版,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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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0 21: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为了鼓励众多会员发帖的积极性,simwe论坛现做以下公告:
(一)会员回答的问题解决了发问人的问题,对于普通问题或常识问题可给予1020贡献积分奖励,而对于具有技术含量的回答则可以给予1-2技术积分奖励。其中是否解决问题由提问者或者斑竹裁断,技术含量由各版斑竹衡量。
(二)《建设家园》版
设置专帖用来申请(一)中各版斑竹疏漏的帖子,可以发帖人自行申报也可由其他人代为申报(点击蓝色字即为链接,申请时注明原贴子链接)。
(三)凡一个月内因回答问题而获奖(版主以上加分)5次以上者可获“热心网友”称号,另行奖励技术积分1分,贡献积分100。方式为会员自行申请,斑竹以及管委会不主动评比。(申请时注明原贴子链接
(四)鼓励网友发布原创教程或者技术心得,每篇奖励1技术积分和50贡献积分并加入精华。教程须有理有据有技术含量,能够得到斑竹或者其他人员的认可。对于突出贡献者将会被收录Simwe期刊。
(五)申请斑竹者除满足以前条例规定条件以外,需满足额外条件:曾经在板面解决网友问题3个或者2篇教程或者1个问题1个教程。申请时请在申请帖中附上链接。
(六)考查斑竹申请工作由区版主或者总版主负责(改变以往管委会附议惯例)。考查者需要针对申请人的物理条件板面表现等综合评定后在申请帖中给予总结,待管委会CGO或者CEO复核后即可设置权限上任。大家各司其职,充分调动积极性。各位总版主、区版主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以上解释权归Simwe管委会所有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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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5: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Simdroid开发平台
虫二出手了,好啊!我对这几点的想法:

1. 普通问题奖5-10贡献积分较合适,太多了反而不值钱了,如同通货膨胀。优秀版主才奖励100分。

2. 赞同

3. 建议只写“自行申请”,不要让版主统计,因为这个统计工作难度太大。如果写了“版主统计”,而版主做不到,会员就会有意见。

4. 赞同

5. 想当版主的人太少,有人愿意申请就不错了,还是别增加限制了。虽然我知道你的本意是鼓励发帖,但实际上是一种限制作用。

6. 有道理。没必要每件事都所有管理员表态才通过,有一位管理员(比如yuan)对新版主拍板同意就够了。这样可以让管理员们从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更重要的改进论坛的大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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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14: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工学院
必须的,一定支持,对活跃论坛气氛有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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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16: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武汉
原帖由 aba_aba 于 2008-3-31 15:37 发表
虫二出手了,好啊!我对这几点的想法:

1. 普通问题奖5-10贡献积分较合适,太多了反而不值钱了,如同通货膨胀。优秀版主才奖励100分。

2. 赞同

3. 建议只写“自行申请”,不要让版主统计,因为这个统计工作 ...



同意这个意见,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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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3: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我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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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 19: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已经按照上面几位管理员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一条将积分改为10-20范围,我个人觉得5-10鼓励力度小了点,现在我看一般奖励都是10为单位 。wgao和yuan不知对第五六条的具体意见是什么,所以没有修改,暂为原样。好像simwe还没有发言,等各位都发言了,成熟了,就全站公告置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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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2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simwe 比较忙,我想不用等了吧。虫二,你有发公告的权限吗?点页面最右上角的“系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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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21: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原帖由 虫二 于 2008-4-2 19:10 发表
已经按照上面几位管理员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一条将积分改为10-20范围,我个人觉得5-10鼓励力度小了点,现在我看一般奖励都是10为单位 。wgao和yuan不知对第五六条的具体意见是什么,所以没有修改, ...
同意你说的第五、六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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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08: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好像没有吧,不是很懂
我以为就是标题写公告,然后全站置顶就可以了 呵呵
1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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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2: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原帖由 虫二 于 2008-4-3 08:59 发表
好像没有吧,不是很懂
我以为就是标题写公告,然后全站置顶就可以了 呵呵

在其他设置中有论坛公告字样,
在那边发贴就可以。
200804031232491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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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5: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呵呵,没有后台权限……
22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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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22: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虫二,我看你最近找到当管理员的感觉了,这样稳扎稳打,步步推进,再难的事也能做成。其实做事如冲浪,顺势而为即可。

不如你正式当管理员吧,老是见习不像话,恢复版主大家也不舍得你。转正就有后台权限了,公告还是你自己发更好,作为新管理员的出场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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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4 09: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恩,也行,需要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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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7 22: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
嗯,迟来的支持。虫二是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第四条,重振期刊。
第六条,是比较现实而且是目前情况来看最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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