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Simdroid-非首页
楼主: 拉布索思

[申请斑竹区] [申请]C07:ANSYS--Workbench版斑竹[2011.5.24 批准拉布索思见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6 22: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支持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6: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
Simdroid开发平台
本帖最后由 拉布索思 于 2011-5-17 16:45 编辑

感谢   坐井观蛙 ,  JingheSu   的支持!




p.s.请问通常申请版主要多长时间才会予以批准,谢谢!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7 17: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Re
高层来看看吧,大家都支持了,就是没有批。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0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紫荆公寓
首先非常感谢总版主zsq-w的关注和支持!
我原以为总版主已经是最高层,原来还有更高层的,呵呵。

给高层们的一点小小的建议:
申请版主前,我严格遵守规定,仔细看了“斑竹制度汇总(申请斑竹者必看)”,在其中的“5.论坛斑竹管理条例(含申请条件)”找到这样的内容:
“论坛斑竹管理条例:
Ⅳ、版主的批准:
3、斑竹申请一般在72小时内给予处理、决定是否批准、处理完毕后申请贴将被锁定。如果超过72小时仍没有回复、请PM站务管理委员。 ”
见:   http://forum.simwe.com/viewthrea ... mp;page=1#pid368920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其它说明中也没有提及到类似内容。

我查看了一下,发现最近(一两年)申请版主都是大概在10天左右才予以批准的。
其实这个我理解,可能现在版主越来越多,那对新的版主,需要更长时间观察申请者是否符合资格是理所当然的。但还是希望负责人能修改一下以上我提到的这个管理条例里的有关规定,免得引起误会。
我提这些建议并不是说我很着急做版主什么的,只是对simwe管理提点小建议,希望simwe做得越加强大。
谢谢关注!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1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典
哪位老大帮忙处理一下?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2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
25# pfsr

好像是simwe老大已经处理了,但这里还没写出来。

万分感谢p版的支持!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0: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扬州
迟来的支持~
前段时间,搞两台(1台办公室,1台家里)电脑的系统,很少时间来,看到这个太迟了~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7: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武汉
现在执行见习上任操作。

帖子303 积分19 仿真币1516
积分再增加2分或仿真币再增加200分就可向我申请转正。

抽时间看看斑竹培训教材:

经验交流 ---- 如何让你的版块兴旺发达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772940-1-1.html

挖掘招募新斑竹 -- 请每位斑竹将此作为工作重点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775339-1-2.html

经验交流 ---- 如何让会员更有效地提问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772941-1-1.html

讨论:如何真正让建设论坛的好想法得到实施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773378-1-1.html

版主权限说明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724215-1-1.html

【公告】★★★重申版主请假/补假条例★★★
http://www.simwe.com/forum/thread-403271-1-1.html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7: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长沙
恭喜!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8: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咸阳
楼主很负责,希望改版越来越好,也欢迎常来dyna版交流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0: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
27# jackie.lee

感谢支持!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
本帖最后由 拉布索思 于 2011-5-26 09:26 编辑

28# wgao

感谢批准!!

现申请转正,谢谢!!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22: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武汉
OK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22: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咸阳
恭喜楼主转正,workbench版活跃了很多呀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2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清华大学紫荆公寓
感谢各位。

最近人气的确旺了很多,呵呵,我们现在以赶超abaqus版为目标。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6 11: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武汉大学
感谢各位。

最近人气的确旺了很多,呵呵,我们现在以赶超abaqus版为目标。
拉布索思 发表于 2011-5-25 23:22


希望如此,非常感谢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 10: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长沙
最近一直很忙,没过来,看来论坛里的牛人越来越多啊!可喜可贺~~~
回复 不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联系我们|仿真互动网 ( 京ICP备15048925号-7 )

GMT+8, 2024-5-5 09:36 , Processed in 0.039215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